根据商标法的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之日起计算。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,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。
您好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,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,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,商标权人在商标?;て谙藿炻?,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进行续展的,这样就能延长法律对商标的?;て谙蕖O昵榭傻缁白裳蚴禄菸庑〗?3510075528